1. 协助院长做好研究院的日常科研与生产经营管理、学术交流与合作、外部事务协调与沟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科研任务的实现;
2. 负责研究院新材料项目的遴选、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等。
1. 具有较好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
2. 熟悉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趋势和产业现状,对新材料市场敏锐;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具备10年以上材料领域等相关专业科研或研究院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
4. 在新材料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5. 承担或主持过国家级新材料研发项目,有研发团队或带过研发团队者或所研发的材料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