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助院长、常务副院长工作,落实研究院各项任务部署;
2. 负责分管范围内新材料项目的选题研究、研发管理,目标达成、进度任务,把控好研发质量、带好研发团队,做好产研结合和产品推广应用等。
1. 具有较好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
2. 熟悉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趋势和产业现状,对新材料市场敏锐;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具备10年以上材料领域等相关专业科研或研究院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
4. 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5. 承担或主持过省部级新材料研发项目,有研发团队或带过研发团队者或所研发的材料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优先。